第二节 基本建设发展概况
第二节 基本建设发展概况
1963年成立和平农场时,当年实有房屋面积39,323 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9,837 平方
米,生产用房中砖木结构的1,011 平方米,占生产用房的10%;非生产用房29,486 平方米,
非生产用房中砖木结构的1,438 平方米,占非生产用房的5%,其余均为土木结构。 1976年以
前,每年都建有新砖房,1977年以后才开始全部建砖房。 1982 年实有房屋面积213,626平方
米,其中生产用房62,484 平方米,生产用房中砖木结构的58,096 平方米,占生产用房的
93%;非生产用房151,142 平方米,非生产用房中砖木结构的133,743 平方米,占非生产用
房的88%。经逐年更新改造,现有房屋中土木结构的仅剩21,787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