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历年住房造型、结构及数量 1963年至1964年,房屋多以土木结构为主。
每栋住四户,建筑面积125平方米,每户平均面积31.25平方米。
1965年至1977年,房屋的结构逐渐以砖瓦代替土木,但土木结构仍占很大比例,每栋住房
面积为141 平方米。
1978年至1979年房屋建设砖瓦结构正式代替土木结构,但仍有少数土木结构,并对以前的
土木结构住房进行了翻新,这一阶段的住房面积基本上为160 平方米。
1980至1982年全场新建住房均为砖瓦结构,每栋房屋面积已由160 平方米增至 164平方米,
1980年由于报废了一批土木结构房,实有住房面积从1979年的99,439 平方米减至72,962 平
方米。到1982年达到88,074 平方米。
每栋住四户,建筑面积164平方米,每户建筑面积4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