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电力建设

第二节 电力建设



1963年前为保证农机修配、粮食加工和分场部地区照明用电,各分场均有柴油发电机组一
台,和平分场为24KW,杨木河分场为44KW,平原分场40KW,年发电量27.2万度,在全部动力中,
电力所占比重甚微。除三个分场部用电照明外,各生产队都用油灯。

1963年和平农场成立后,因平原分场修配所撤消,发电机组调至场部,杨木河修配所仍维
持原状。

1966年社教运动后,场部迁至清丰山,随着生产的发展,工农业对电的需求提到了议事日
程,同时虎林电厂的高压配电线路已架至距场部仅三公里的东风公社,引入场外电源是可行的,
当时任供销科副科长的朱玉敏同志主动担起了施工任务,1965年建成东风公社至场部6.6KV 高
压配电线路3 公里。之后,高压配电线路逐年向场内延伸,截至1968年末全场已架设6.6KV 高
压配电线路61公里,变压器容量达500KVA,用电单位增至10个。1967年东北农垦总局决定建设
虎林地区供电网,并开始组织堪察设计。

1968年末兵国组建,4 师成立电联网指挥部,我团成立了电联网领导小组,由团司令部计
划建设股主管,具体组织施工仍由朱玉敏同志负责,从电厂至团变电所35KV输电线路由4 师施
工队负责,团变电所至连的10KV高压配电线路由本团负责施工。1970年由团负责施工的560KVA
室内变电所建成并于7 月24日电联网正式向我场供电,至1976年末全团(除17连外)所有单位
都已架通了10KV高压配电线,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电联网建设全部在文革过程
中,材料紧张,质量差,因陋就简,形成整个供电网路工程质量差,给以后带来了较重的更新
改造任务。

1977年恢复农场建制后,于1979—1981年先后架设了新建的 12 、13、19、22、24、27、
28及17队(由858 变电所供电)高压配电线路,总长达到119.5 公里,全场变压器容量增至3,
565KVA,电动机装机容量达到10,880KW,占全场总动力的1 /4,机械作业工作量的1 /5,供电
量逐年上升,1982年已达250 万度。

在建设场内高压配电线路的同时,各队低压配电线路也在施工,但由于资金紧张,杂木杆、
8 号铁丝一起上马,普遍造成线路工程质量差,供电质量低,事故频繁,全场共有低压配电线
路75公里,恢复农场建制后逐步进行改造,现已改造17个队计42.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