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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结构

第二十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经济结构



1968年以前,除职工食堂饲养部分鸡鸭,经营少量菜地,每户有3 —5 分自留地外,几乎
是单纯的全民所有制经济。1969年大批城市知识青年来场后,排挤了家属劳力,同年5 月各单
位组织了家属大队和家属排,种植少量土地,兼营其它副业,农场出现了两种生产形式和经济
结构。家属大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但规定个人分配不能超过农工一级(32元),余为公积
金。1974年实行评工记分后,家属大队解体,给全民所有制企业当临时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坚持全民、集
体、个体三个轮子一起转,把调整产业结构作为农场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从而使整个生
产结构发生了变化。各业增长速度较快。

  按现行价计算的工农业总产值(包括集体、个体在内)




注:正常年份全场工农业总产值为2,100 —2,300 万元,工业产值仅占20%左右,1984
年属重灾年份,故工副业产值所占比重较大。

1982年全场编有26个家属集体生产队,共645 人,年平均收入305 元,个体企业2 个3 人,
年平均收入千元以上。

1984年集体企业9 个,135 人,畜牧业3 个,30人。副业3 个,90人,商业3 个,15人,
个体户112 个,126 人,饮食业6 个,18人,其它服务业41人,年平均收入6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