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与核算
第二节 管理与核算
1963年—1966年,农场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即农场、生产队两级管理,农场集中统
一核算。生产队对农场实行报帐制。基层不留核算资料,由农场年终一次采用生产实现制方法
计算盈亏。采用借贷记帐法。
1967年开始,农场实行二级管理,二级核算方法,即农场、生产队二级管理,农场生产队
两级核算,年初农场向生产队下达生产财务指标,年末生产队计算盈亏,然后农场再采取生产
实现制计算总盈亏。1967年至1969年全场采用增、减记帐法。1970年至1976年采用收、付记帐
法。
1977年至1982年是农场稳定发展阶段,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具体落实了各项经济
政策和专业承包,六年来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两年亏损,四年盈利,共盈利518.5 万元。
农场在计划方面,采用长计划与短安排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和物质资源,使
农、林、牧、工副业、渔业全面发展。
为了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农场在最近几年,抓了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抓了会、统队伍
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为基层核算方便,每年还编写一套核算办法,计财科配有专职审计,
帮助生产队搞好专业承包和各种核算工作。
1981年全场开始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和浮动工资,同时实行代金券。
农场在这个时期仍实行两级管理和两级核算的办法,1980年以前采用收、付记帐法,1981
年以后又采用借、贷记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