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成品粮管理 1958年以前农场生产的粮食不能自给,也没有加工设备。从1956年到1963年,农场才有简
单的粮油加工设备,由职工自己背口粮到加工点去加工。1963年在老场部建了一座粮油加工厂,
解决了职工粮油加工难的问题。1968年以来,大批城市知青来场,相继在平原、大坎子地区新
建了几个生产队,职工粮油加工又成了大问题。1971年农场又在6 队、10队各设立一个小型面
粉加工点。为了彻底解决全场粮油加工问题,于1976年在场部新建一座规模较大的粮油加工厂,
从根本上解决了全场一万多人的粮油供应问题。
1959年以前粮油大部分由国家供应,全部是细粮。1960年起农场自给,12月份到1961年2
月份,由于受自然灾害影响,职工口粮供应标准急剧下降,月供应口粮14.5市斤,日供应0.48
市斤(以豆饼为主),二月份人均月标准才提高到25市斤,但百分之八十是粗粮。1964年开始,
才由农场按上级规定标准,按人按月供应粮油,从那时起主食基本是面粉。为进一步加强成品
粮管理,1978年根据总局规定,又重新调整了职工口粮定量标准,使之更加合理。为了改变主
食单一的状况,农场每年还从外省兑换一部分大米。食油供应,1959年以前每人月供应0.5 市
斤;1960年到1963年4 月每人月供应0.3 市斤;五月份起月供应量提高到1 市斤;1966年开始
每人月供应0.5 市斤,常年补助0.5 市斤;1975年至1982年除每人月供应 0.5市斤外,一直根
据农场留粮情况、加工能力实行农忙和节假补助,人年供应量在20市斤以上。
粮票自农场成立以来就由粮食部门统一管理。粮票发放按每人每月2 市斤的比例,发给各
基层单位的司务长,1970至1978年由于省内粮票紧张,实行了场内粮票,1978年以后取消了场
内粮票,全国粮票一直控制的比较严,只供应部分公出和探亲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