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实行生产责任制 1981年1 月农场开始搞工资改革试点,制定了生产责任制及浮动工资46条方案,并于4 月
份在14队召开了现场会,全场各单位开始实行责任制和浮动工资。制定了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但当时由于全场大多数干部、职工对生产责任制认识不足,这项改革只实行了两个多月就告吹
了。6 月底将浮动工资退还给本人,生产承包和责任制也未实行。
1982年1 月总局在佳木斯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农总字(1982)2 号文件,我场依据文
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为改善农场经营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积极性,加速农场
现代化建设,在全场全面落实了1982年浮动工资、包干到队、承包到组、责任到人的生产责任
制方案。
农场对26个农牧生产队,年初下达生产任务,费用指标、财务利润计划,作为主要承包指
标,实行“整体承包、统一核算、超利润分成提奖、完不成承包指标受罚”的生产责任制。生
产队对各机车组实行四定一奖(定全年工作量、定费用、定油材料消耗、定质量。降低标准亩
费用综合节约奖),年终按降低费用比例提奖,超支受罚。提奖比例按节约部分分甲、乙、丙
三类分别奖给8%、5%、3%。若生产队亏损,则分别按4%、2.5%、1.5%给奖,直接奖给车
组,列入成本。
农业业体承包,对班组实行定额记分、以分付酬。如质量达不到要求,能返工的农活一定
返工,返工工作量不计报酬;不能返工者,则扣除一定工分。对因责任心不强,作业中造成损
失者,要进行赔偿,赔款数额为本人月工资10—50%,时间累计不超过三个月。农业业体承包
增强了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农业体承包组80%以上单位都能得奖金,增加了职工收入,改善了
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
畜牧生产责任制与农业脱勾,不坐农业的车,可分为三种所有制形式。第一种为公养。实
行“整体承包、分业核算、联产计酬、利润包干”;第二种是集体饲养。第三种是个体户饲养。
第二、三种都属于自负盈亏,费用自理,收入归已。公养(包括猪、马、牛、羊、鹿、蜂等)
实行三定,即定任务、定费用、定利润,年初定死,年终不变,超额完成所包定的利润指标,
其利润全部都归承包组个人分配,但每人平均所得奖金,最高不超过全场职工平均十个月工资,
如年终未完成包定利润指标,由承包组全部负责,当年扣减偿还不完,可先挂帐,以后逐年还
清。如因遇特大灾害,发生大型传染病而减产,可以酌情补助。各单位食堂饲养的畜群,生产
队单设一本帐,专帐结算,多劳多得,自负盈亏。个体饲养一切费用自理,收入归自己。畜牧
业生产,落实了责任制,推行包定奖,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加快了畜牧业的发展。
在施工期实行整体承包、统一核算、计件工资制的单位有:基建队、一砖厂、二砖厂、工
程队、水利队、中转站、煤矿七个单位。包定办法是五定一奖制,即包任务、包费用、包质量、
包工期、包安全,一奖是非生产计件人员视年终完成五项包定指标,按全年计件人员工资收入
超出基本工资部分80%以下提奖,做为年终奖分配(计件人员不参加分配)单位则按各类人员
岗位责任制,制定百分考核指标,划分分数段,参加奖励基金分配。
执行整体承包、分业统一核算、超利润分成办法的有加工厂、副业队、汽车队、制材厂、
商店、修配厂、变电所、科研站、林业站、招待所、公路管理站等12个单位。根据农场年初下
达的财务指标,按合同兑现,视年终利润指标完成情况,按下例比列提奖:
扭亏为盈或减亏单位均按上述比例提取奖金。承包单位及职工奖金分配最多不超过职工本
人平均六个月标准工资额。
对于“坐车”单位,实行费用包干,完成任务“坐车”受奖。执行此种办法的有机关及干
训队,拿全场职工平均奖金。
实行费用包干,完成任务受奖的单位有医院、一、二、三中学及各生产队小学。完成财务
计划,费用不超支,按岗位责任制进行百分考核,划分四个分数段参加奖金分配。
经过一年的实践证明,由于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职工责、
权、利相结合,基本破除了“铁饭碗”和“大锅饭”,体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