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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资采购

第三节 物资采购



一、物资采购的几个主要渠道

1 、上级主管部门物资供应站(密山供应站和虎林批发站),是我场组织物资资源的主要
渠道,供应范围:农场所需的全部生产资料,即统配部管和地管的原材料,一、二类机电产品、
三类物资。供应依据:农场计划耕地面积、机械保有量(固定资产根据国家投资和自筹资金,
由上级计财部门下达分配指标),供应过程:农场根据需要提出计划——上级主管部门汇总—
—报省或部——订货——国家根据可能安排生产、落实订货合同——省或部根据合同订货,向
下级主管部门下分配表(直达供货的分配表直接下到农场)——工厂交货(少部分到农场,大
部分到供应站)——供应站按农场计划下拨。

2 、物资调剂会:上级主管物资部门组织,也有县、地直至省、中央组织的调剂会,会上
由调入调出双方签定合同,直接供货。这一渠道不能解决大量问题,不能解决临时急需。

3 、代料加工:收回的废钢料可以加工三轮一板(辎重轮、驱动轮、引导轮、链轨板)、
暖气片;废品可以加工电磁线,因受原材料的限制,这一渠道能解决的数量和品种都有限。

4 、求援串换:各单位都有自己的供应渠道。因各种因素造成计划不平衡,部分多余物资
可供外援,这个渠道都是解决临时急需。

5 、临时订货:1978年前多半是集体企业的产品,不纳入国家计划,一般产品质量较差,
价格较高,而且一般都是简易产品,非到万不得已不从此渠道进货。1978年前,由以上五个渠
道组织物资资源,1978年后,国家实行了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物资供应渠
道增多,农场所需物资除主管供应系统内按计划供应外,可以通过市场调节择优选购,产需直
接见面。




  二、组织物资资源的辅助措施

  1、清仓利库和核库

清仓利库:建场以来,于1963年、1972年和1978年先后三次进行清仓利库工作。1963年第
一次清仓利库工作,清出多余积压物资 2—3 万元。后两次清仓结果如下:




核库:1978年清仓利库后,为加速物资周转,减少物资库存,充分挖掘物资潜力,先后两
次对农场生产资料的库存,进行了核定周转量定额,1979年第一次是按物资库存周转期核定的,
各类物资的周转期如下表:













  以上两表的耕地面积均按计划部门呈报和承认的面积,不是实际耕地面积。

  2、组织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

回收废旧物资,并积极加以利用,既节约了资金,又可解决部分物资缺口,农场对物资的
领新交旧,在各个不同时期,都作过明文规定。

1971年场仓库专门设有废旧物资仓库,并编为一号库,各业务口的保管员负责本口的废旧
物资的回收和保管。




  3、清理财产报废和修旧利废

  在1978年清仓利库和核定库存周转量后,清理出已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净损失额51.7
万元,其中房屋报废净损失值38.7万元,储备资金282.8 万元中,经过技术鉴定报废处理库存
材料14.3万元。




1982年根据省、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库存机电产品报废处理的决定》的实施办法。
经过清查和技术,鉴定,拟定机电产品报废总金额44.4万元。




  1982年修复废旧件3,034件,价值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