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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共青团对青少年的培育

第三节 共青团对青少年的培育



1958年各分场团组织就积极组织青年团员搞义务劳动,搞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杨木河
分场3 队青年突击队40多人在李春兰带领下,从1958年4 月到1959年3 月,冒严寒、酷暑,从
播种到秋收付出了巨大的劳动,取得了出色成绩,赢得了群众的赞扬。

1963年3 月5 日,毛主席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四月下旬我场开展了“学雷
锋,争五好”运动,临时团委带领着全场团员青年积极的参加活动,全场共4 个团支部搞义务
劳动,大多数团支部出现了“学雷锋,争五好”的好人好事。

1978年—1982年场团委在农忙季节多次召集各团支部书记会议,布置开展突击队突击手竞
赛活动,制定出竞赛条件。每竞赛后搞一次评比。

  1979年表彰了2个先进团支部,82名优秀团员,12名新长征突击手。

1980年表彰了5 个先进团支部,7 个单项先进团支部,7 名优秀团干部,105 名优秀团员,
11名新长征突击手。

1981年表彰了5 个先进团支部,7 个单项先进团支部,3 名优秀团干部,67名优秀团员,
8 名新长征突击手。管局级先进团支部 1个、优秀团干部1 名。

1982年表彰了6 个先进团支部,12个单项先进团支部,6 个青年突击队车组,21名优秀团
干部,109 名优秀团员,54名青年突击手。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工人1 名,总局级青年积
极分子1 名,管局级优秀团干部5 名、优秀团员4 名、青年突击手4 名、优秀团支部1 个、青
年突击队1 个。

在表彰先进的同时,对违纪团员,根据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的处分,从1972
年至1982年,共处分68名团员和团的干部,其中被开除团籍的30人,严肃了团的纪律,教育了
本人和广大团员。

1982年3 月全国开展了文明礼貌月活动,场团委积极组织团员青年投入到这项活动中,并
下发了文件,制定了措施。文明礼貌月活动后,场团委表彰了78名文明青年。4 名文明营业员,
61名文明少先队员,6 个文明宿舍,7 名文明卫生员。在这次活动中团地委授予我场4 名文明
青年和场直小学五年级少先中队为“五讲、四美”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1982年下半年在青少年中又开展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三热爱教育,
活动后又评出了4 个好的团支部。

自1981年牡丹江团地委号召各团支部要“自己动手,筹集活动经费,建立活动室和购置活
动器材,创建青少年的活动阵地”后,到1982年底,我场已有20个团支部达到了团地委关于
“创家立业”的标准要求,并授予了“青年之家”门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