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队伍发展情况
第二节 民兵队伍发展情况
我场民兵队伍的发展大概可分为创建时期、东北农垦总局时期、兵团时期和牡丹江农场管
理局时期四个阶段。1977年以前,民兵的条件是:①出身于贫下中农和革命家庭。本人自愿,
可以申请加入民兵组织。②表现好的可以当基干民兵。③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较好的可以由
上级批准为武装基干民兵。民兵的年龄规定是:
普通民兵:男性16岁至40岁。复员转业军人至45岁。
女性16岁至30岁。复员转业军人至35岁。
基干民兵:男性16岁至35岁。复员转业军人至40岁。
女性16岁至25岁。复员转业军人至30岁。
武装基干民兵:年龄同基干民兵,条件按民兵条件第三条进行调选。
1977年以后。随着民兵体制的改革,取消了武装基干民兵,统称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
普通民兵的年龄未变,基干民兵男性为16岁至28岁,复员军人的年龄可适当增长;女性为16岁
至20岁,女性基干民兵的总数不超过全体基干民兵总数的20%。
1963年成立和平农场民兵团,团长由场长蔡福田兼任,政委由党委书记高贵珠兼任,副团
长罗忠轩、明海涛,武装部长刘少先兼任民兵团参谋长。民兵团下设12个民兵连(一个生产队
为一个民兵连),连长、指导员均由生产队长、指导员兼任。下设修配厂,加工厂、畜牧队、
捕鱼队四个民兵独立排。全团共有武装基干民兵400 多人,普通民兵800 多人。配备有“四三”
式铁把冲锋抢、“七六二”步骑枪、德普轻机枪、“五三”式重机枪、“八二”迫击炮、“六
○”迫击炮、“四○”火箭筒、手枪等,文化大革命时期,武器全部上交虎林县,民兵组织名
存实亡,停止一切活动。
1969年后,主要任务是“屯垦戍边”。兵团的民兵组织又有了新的发展,民兵团发展到武
装基干民兵858 人。基干民兵1,654 人,普通民兵551 人,共有武装基干民兵男班47个,女
班3 个。混编班 12 个。基干民兵男班43个,女班19个,混编班36个。普通民兵男班 28 个,
女班24个混编班36个。有冲锋枪、半自动(步骑枪)、轻机枪、重机枪、“四○”火箭筒、
“七五”无后座力炮、“六○”迫击炮、“八二”迫击炮。与此同时又组建了一个执勤营,分
为四个执勤连。王振江任执勤营长,王子富任教导员。
执勤民兵营组建以来,为落实“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方针,做了大量工作,如执勤一
连,圆满完成了进驻虎头区任务,几年来建造营房1,900 平方米,为兵团建造战备仓库3,200
多平方米,为四师“前指”建造房屋300 多平方米。
庆丰农场组建后,根据全国民兵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为了适应未来反侵略
战争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民兵战斗队和突击队作用,搞好民兵工作“三落实”,我场由民兵团
调整为基干民兵营,各生产队为民兵连,连下设1 —2 个基干民兵班。我场有 35 个单位成立
了民兵连,有基干民兵450 人,普通民兵900 人,共计 l,350 人。通过调整改革,民兵队伍
虽然在数量上有所减少,但质量普遍提高。
为了适应战时敌后游击战的需要。平时对付突然情况,农场在 1981 年组建了一支由30名
优秀民兵组成民兵游击队,集中时间进行了游击队的组训工作,使我场民兵队伍素质有了新的
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