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战备训练
第三节 战备训练
和平农场时期,场武装部每年都负责集训民兵连、排干部和训练小教员,每次10—15天,
训练科目主要是步兵基础知识和教学法。生产队民兵由小教员组织,利用农闲时间、业余时间
进行训练,训练科目是射击、投弹、刺杀和战术等。
1965年10月1 日,虎林县武装部组织了全县民兵演习,我场从各生产队抽调一个民兵连约
50人,由蔡福田场长、李风桐副部长领队,在虎林县人民医院北山坡上进行演习,在试验我场
修配厂自制铁地雷时,修配厂民兵蔡凌智光荣牺牲,虎林人民政府报上级批准追认蔡凌智同志
为革命烈士。
文革中,我场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曾一度受到影响,训练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69年3
月2 日珍宝岛事件发生后,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战争的威力,根据总参谋部(1973)15号文件精
神,兵团规定了民兵训练时间、内容和方法。训练时间:①武装分队每年不少于15天至30天。
②炮兵分队每年不少于20天。③普通民兵利用业余时间每年训练不少于10天至15天。训练内容:
武装分队是射击、战术、投弹、爆破、打坦克。炮兵分队以熟悉掌握专业技术为主。民兵干部
要通过训练,提高组织训练和指挥打仗的能力。一般战士要进行必要军事技术和军事常识学习。
训练方法是平战结合,劳武结合。团成立五年中。作训股举办了爆破、三防、炮兵、步兵训练
班共14期,训练骨干480 多人次。修筑战壕、地道一万多米,防空洞近千个,1974年9 月10日
师举办民兵军事会操,我团参加的步兵班、轻机枪、重机枪班、“四○”火箭筒班,都取得了
优异成绩,受到了师部领导好评。1978年9 月29日,管局举行民兵军事会操,我场民兵参加了
全部会操科目,并取得了会操科目全部总分第二名,荣获锦旗一面、奖状4 个。1979年7 月管
局举办民兵会操,我场参加项目有步兵班,轻、重机枪,“六○”炮射击等项目,获得了总分
第三名,管局武装部奖励我场半导体收音机一部,奖状四个。自 1981 年民兵战备训练体制改
革以来,1982年不仅提前完成了1982年至1983年的民兵训练任务,而且完成了1981年因自然灾
害影响未能完成的训练任务,经上级考核,各项科目的成绩都在良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