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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节 计划生育工作



1955年至1962年没有开展过此项工作,无专人主管。

1963年成立和平农场后,曾在1965年开展过此项工作,虽然当时无专门组织机构和专职人
员主管,因宣传工作做得较好,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四利”、“五好”的具体内容,党员、
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施行绝育手术。有两、三个小孩的老同志,大都在这个时期做
的绝育手术。

1969年兵团成立后,在“人多好干活,人多力量大”等论点影响下,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处
于停顿状态。1973年省革委会下达了实行晚婚和计划生育的有关文件,提出了一对夫妇两个孩,
间隔四、五年等一系列方针政策,此后团里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1975年起,在计划生育委
员会领导下,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并配专职人员主管计划生育工作。从此,人口自然增长
率明显下降。

  1977年改建庆丰农场后,计划生育工作才纳入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