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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

1969年



1 月至3 月,解放军进住农场后,全场开展反“右倾”,召开两次千人以上大会,持续时
间长达25天之久,场领导全部挨批斗,生产队干部靠边站,斗争中致死3 人。

  2月,制材厂和基建队分开,单独核算。

2 月,按上级指示,我团负责组建第6 师的一个生产连队,3 月选派了46名职工和2 名干
部赴新点。

2 月1 日,农场系统组建成为生产建设兵团,我场被命名为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
第四师第三十五团,股长以上干部全部由现役军人担任。

3 月30日。在捕灭大坎子地区的荒火中,九连北京青年吴廉、安风清(女)、赵连旺、张
玉柱、王维芝(女)、褚正伟(女)、扈金如(女)等7 人被烧伤,经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
设兵团党委批准命名为“七英雄”,并号召向他们学习。

  3月,由非现役副参谋长明海涛带队,共5人,赴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学习。

  5月,全场实行合作医疗制度,职工所供养的直系亲属每月交 0.2元医疗费,看病不花钱。

5 月,农场分别在平原地区和虎饶公路沿线组建了1 、4 、7 等三个生产队,当年共分配
职工332 人,年底耕地面积共达到8,460 亩。

  7月,在老场部新河西建立变电所。

9 月,机关新办公室建成,混合结构,建筑面积l,305 平方米。内有房间50个,月底交
付使用。

11月,组建武装值勤民兵营,以应付3 月2 日珍宝岛事件中苏武装冲突后可能出现的突然
事变,1971年初撤回。

12月,在大坎子地区组建第12连和19连,当年拥有耕地6,505 亩,职工196 人。

  年底,机关办公室第一次安装暖气并用二吨锅炉供暖。

12月,开始整党,除机关外,所属单位都派驻工作组,历时3 个月,3 月份恢复党组织生
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