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口
第一节 人口
1983年初,全场总户数为2732户,总人口为11423人,到1995年底,增至4074户,12751人,
13年净增1342户,1328人。总户数逐年递增,总人口自建场到1984年出现第一个高峰,达到
11697人。1985年至1988年又回落到10973人,1989年又逐年上升。至1995年总人口达12751人。
1983年初至1995年底,因复转、毕业分配,调入、投亲、招收种稻、养牛专业户等迁13983
人,占总人口的31.3%,因升学、参军,调出,易地居住、返城等迁出4250人,出入相抵,减
少267人。同期出生2034人,死亡439人,自然增长1595人,占总人口的 12.5%,人口密度由每
平方公里18人增加到每平方公里20人。到 1995年底,在12751人中,男6695人,占总人口的
52.5%,女 6056人,占总人口的47.5%,平均每户3.1人。场部总户数1080户,其中:居民区住
户1015户,人口3100人,商业区个体户65户,人口150人。人口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人口变动统计表
(1983-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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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外地人员涌入农场,做工、经商、建筑、运输、种植,养殖以及大
庆物探队,其中一部分办理了常住户口,另一部分还属暂住,并且流动量较大。近年办暂住证
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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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部分人,农场为他们创造良好条件,促其事业发展,同时加强行政、治安和计划生
育管理,多年来,未出现较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