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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造林绿化与义务植树

第二节 造林绿化与义务植树


  农场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工作自1983年开始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由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速度加快,农田林网配套工程成为此后营林工作的中心内容,本着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
原则,营造”两沟一台”农防林带,同时对不宜耕作的瘠薄耕地组织进行退耕还林,营造用材
林。在造林树种的选择上改变杨树比重过大状况,以速生优良树种兴安落叶松、樟子松为主,
辅以杨树、红皮云杉水曲柳;造林方法改以往杨树扦插造林为植苗造林,因此提高了造林成活
率和保存率。
  为了鼓励和扶持营林生产的发展,农场相继制定了优惠政策,1985年农场一号文件规定:
职工依照规划从事开发造林,前二年种农作物,第三年植树,并可间作两年,免收利、费,验
收合格予以投资,按三年依6:3:1比例下拨。承包退耕还林地造林管理三年,间作收入归已。
造林投资额1988年由20元/亩提高到30元/亩,1990年再次提高到农防林50元/亩,用材林
45元/亩,上述政策激发了基层单位干部职工造林绿化的积极性,造林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1983年至1995年十三年间累计造林保存面积36492亩,是建场至1982年4495亩的8倍多。造林面
积最多的2队造林3000余亩。
  为了保证造林绿化用苗,农场更加注重育苗工作,增加了对苗圃的资金投入,育苗数量和
质量均有较大提高,苗木也趋于多样化。
  同时,农场深入扎实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农牧单位义务植树任务每年随造林任务一
同下达,作为考核农牧单位主管领导工作的一项内容。农场机关和场部地区企事业单位每年春
季植树季节都到农牧单位营造工程林,农场机关、场领导率先垂范,年年保质保量超额完成义
务植树任务。1991年4月21日,为纪念全国人大号召全民义务植树十周年,农场团委、林业科
按照总局和管局团委、林业局开展“腾龙杯”竞赛活动要求,组织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团员、
青年300余人,到二队营造“共青林”150余亩。农场党委副书记孙云祥、副场长朱耀宗、工
会主席孙德慎参加了“共青林”动土奠基仪式,并且植树百余株。全场每年义务植树5万余株,
植树面积累计1000余亩,绿化主干公路70余公里。
  1986年开始,为了改变各单位居民区绿化树种单一,绿化水平低的现状,农场组织各单位
领导到兄弟农场参观居民区高标准绿化景观建设,以此推动全场的绿化、美化工作。场部地区
建成了小公园,水利队、二十八队、物资科仓库从八五八农场购进红皮云杉率先进行了高标准
绿化。1990年10月中旬机关利用七天时间用移植筒移栽樟子松绿化大苗550余株,绿化了场部
中心一、三区,绿化主要道路15条,长3公里。到1995年,全场各单位居民区都进行了更新绿
化,绿化树种为红皮云杉、鱼鳞松、樟子松、垂柳、杜松,花灌木为丁香、榆叶梅、刺玻瑰等
辅以各种花卉,除个别基层单位绿化水平较差外,全场基本上实现了常绿与落叶相结合,乔
灌、花相结合地高层次绿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