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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六章 土地管理

第一节 概况


  根据农总基字[1982]42号文件规定,农场设立了土地管理办公室,先后隶属于基建科,生
产科技办公室、水利科、并由科室领导兼任土地管理办公室主任,配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土
地管理工作。
  按照省人大在农垦系统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的精神,1990年下半年农场土地管理科作为
管局土地处的派出机构,成为具有政府职能的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农场土地管理中的一切业务。
车保成任土地管理科副科长。1993年9月管局土地局正式成立后,农场土地科人、财、物三
权上交管局,农场土地科改称为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驻牡丹江农垦土地管理局庆丰分局,车保
成任副分局长。
  庆丰农场地理复杂,部分生产队的土地被虎林县属的六个乡镇农村生产队所穿叉和包围,
在土地使用界线上曾长期存在争议,多次发生纠纷乃至械斗。1983年就着手完成与周边大多数
县属乡村土地界线的签订和完善工作。1984年农场土地办又着手完成农场土地勘查和草原调查
工作。1985年2月6日省政府土地局批复了农场土地使用界线,并对部分有争议地段进行了裁定,
1987年先后与县属的伟光、义和、新兴、忠诚、东风和虎头等乡镇签订了一部分有争议的土
地使用界线协议,后又根据省和总局的指示精神,对虽无争议但又无书面协议的土地使用界线
签订了土地界线协议。
  为了保证场部地区规划的实施和部分企业单位用地的需要,土地办又与东风乡联众村、永
丰村签订了换地和征地协议,并和省划界处,县土地局及有关乡镇领导一起踏勘实地测量,落
实了省土地局的有关庆丰农场周边单位的土地使用界线裁定书。
  1993年至1994年驻农场土地分局为落实1985省政府批复的土地使用界线及有关的裁定界线,
对部分不完善协议和遗留问题与周边相邻单位进行协调,局部调整和明确土地界线、报县政
府经过审查所有协议确属无误后,1995年1月县政府发给庆丰农场土地使用证,总土地面积为
933159亩(含江河公路总面积为941591.3亩),使庆丰农场的土地使用界线得到了法律上的承认
和保护,这也是建场四十年来第一次取得土地合法使用证件。
  十三年来,农场土地管理工作比较显著,1991年被管局、总局评为先进单位,主管土地管
理的车保成曾多次被管局、总局、省授予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