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地籍管理
第四节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主要包括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分等定级和土地统计等项工作。它不仅可及时掌
握土地的现状动态变化,并可监测土地利用、权属变更,提供最新的基础图件和数据。尤其是
随着国家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有偿使用制度的确立,把国有土地无偿、无期和不流动变为有
偿、有期和可依法流动后,加强地籍管理显得更为重要。
农场从1990年起着手搞地籍调查试点工作,1992年至1994年在全场范围内全面进行,包括
场部地区和各生产队的单位建设用地和各家的宅基地共4075宗。对每宗地的权属来源,使用者、
面积、“四至”①( 注①:“四至:东、西、南、北边线”),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在完
成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土地登记条例要求,先完成了初始登记,1994年起对土地使用权发生变
化的55宗地进行了变更登记。
根据总局,管局的要求,在汤部地区开展土地有偿使用,从 ]994年起,在场部地区对个
人使用的宅基地分别按额定范围和超占按规定标准收取使用费和超占地管理费。三年来,收取
土地使用费 10多万元,其中绝大部分划拨给农场作为场部地区基础建设之用,少量作为土地
管理经费。
为保证土地详查和地籍调查的资料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要求相衔接,驻农场
土地分局已完成了土地管理,地籍调查、土地详查、土地登记和上级来文等项资料存放和归档,
并着手进行全场土地台帐的建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