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十一章 物资
第一节 概况
1983年,农场物资科属机关职能科室。1984年农场进行企业整顿、物资科改为物资公司,
既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同时还具有原物资科行政管理的职能。一方面通过微利有偿服务实
现以物养物;另一方面指导和监督基层单位的物资管理,以合同形式确定供需关系。
公司由物资库、油库和虎林中转站组成,三位一体,实行统一的独立核算,除奖金分配办
法仍与机关相同外,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经营业务、财务收支、储备定额、工资等均由公司
自行管理。
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物资管理体制随之改革,物资公司在保留原物资科职能的同时,
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见利分成。原来生产队的油材料库都由物资公司管理,
在农业生产队建立物资代销店28个(其中排水队和砖厂各1个),配54个代销员。代销店承包
给个人或家庭,年初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人员由物资公司管理,销售价格及计酬由公司
决定,平时由公司预借生活费,年终按经营成果兑现个人分配。
1986年物资公司再更名为物资科,属农场机关职能科室,但仍然独立核算,银行开户、原
公司的经营职能也未放弃、奖金与农场机关等同。1987年虎林中转站从物资科分离,成为农场
独立核算单位。
1988年,农场深化体制改革,物资科又改为实体科室,物资供应由纯服务型改为经营服务
型,服务对象由农场内部家庭农场,个体承包户扩大到社会用户,物资科在经济利益上与农场
脱钩,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定额上交(或见利分成)。当年物资门市部正式开业,对社会
销售84.5万元,实现利润5.4万元。物资科当年上缴利费9.9万元,实现利润24.7万元。
1989年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配套改革,划小核算单位,成立农机配件站、
机电原材料站、生产资料站,燃料站和财务办公室。由各站长牵头承包,计划、调拨、一条
龙管理,分站核算,成果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为了便于配套服务,将农用飞机场也划归物资
科管理。
1988年至1992年,物资科对基层仍然实行“订购、分配、调度、计划,管理”的五统一管
理办法,基层生产单位所需物资由物资科按计划、定额和需要下拨,费用通过农场转帐结算。
1993年物资科更名为物资经销公司后,农场放开了物资采购权限,除用农场贷款购买生产
物资应在物资公司购买外,基层单位可自主决定物资采购渠道,从此打破了多年来物资管理“
五统一”的束缚。物资经销公司与基层单位油材料库是服务关系和生产资料供应上的批零关系。
生产队到物资经销公司领取物资通过农场资金办结算,废弃了“原场内转账支票和结算形式”。
1993年农场成立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后,原物资科经营的农药、化肥和农用飞机场划归农业
技术服务中心,因此,销售额由上年的 2,394万元下降到1,216万元。
1994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农场内部深化改革,基层单位全面推行“两费”自
理,停止了原场内转账办法,实行现金结算制度。物资经销公司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从人员结构上作了进一步调整,调拨员由4人减少到2人,保管员由8人减少到6人,门市部由5
人增加到7人。1995年底公司人员共78人,库房面积3,808平方米,储油容积372立方米,丰田
客货车一台,常州产装载机一台,东风牌油槽车两台,固定资产净值9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