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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统计管理

第三节 统计管理



  1983年至1986年农场的经营机制经过几次变动,全场的统计队伍受到了较大冲击,多数单
位的统计工作交由他人代管,统计工作十分薄弱,
  1986年以后,为加强统计管理工作,农场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黑龙江省统计监督管理条
例,并制发了农场21号文件。对统计人员的配备、工作范围、责任目标、奖惩办法作了明确详
细的规定,全场的统计队伍和工作机构逐步得到加强。
  尤其是进入1990年以后,采取了很多相应措施,制定了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和奖惩条例,坚
持每月统计例会制度,每年举办一期统计培训班,创造条件组织统计人员参加职称评定和考试,
共考取中级职称1名,助级2名,员级10名。1993年配备了2名综合统计,重点抓好质量管理、加
强统计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坚持每月向全场通报一次考核情况,根据全年的工作业绩年终兑现
奖惩,坚持做到“奖励求实者、惩罚虚报瞒报者,”杜绝数出多门,严肃统计纪律,坚持统计
工作标准化。
  十多年来,农场的统计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制度、方法和原则,全面、系统、及时、
准确地搜集整理各方面的统计资料,坚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为农场的财务核算和制定政策
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基层单位的经营管理和农场制定大政方针、编制生产财务计划提供准确可
靠的数据。同时还较好地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工业普查、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和全国第三产业
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