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财务稽查
第六节 财务稽查
农场根据〔1986〕财农字第424号关于印发《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的通知和农垦局发
〔1988〕108号《关于建立则务稽查制度的规定》的通知,1988年在计财科增设一名副科级稽
查员,1991年农场计财科设立稽查室,稽查员增设到三名。稽查室围绕着全场会计基础工作,
执行财经纪律,遵守职业道德,贯彻财务制度,侏存会计档案,货币资金的管理与安全等进
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
项财会制度,会计人员执行会计工作规则情况;进行“会计工作证书”年检,对违纪或不达标
的财会人员,提出黄牌警告或吊销会计工作证书,向聘用单位提出解聘建议。
财务稽查不限于检查、监督各单位遵纪守法,严肃财经纪律,堵塞经济活动中漏洞,同时
围绕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开展了会计知识和珠算知识竞赛,收集
评选论文。每年都对会计人员进行汛期培训,每月召开例会,始终坚持测试制度。定期查阅各
核算单位会计凭证、帐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学习考取会计工作证书,根据上级主管业务部
门文件规定,进行财会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