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第七节 基本建设开工前审计
第七节 基本建设开工前审计
1994年农场下发〔1994〕51号文件,决定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事前审计,否则财务
部门不得拨款或有权责令其停工并给予经济处罚。到1995年底,对全场范围内基本建设开工前
审计35项,审计总金额570万元。发现资金不落实、资金不到位乱拉资金、计划外基建、资金
来源不当等违纪金额140万元,按规定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100万元,纠正处理40万元,压缩了
计划内工程投资规模,保证了基本建设项目按程序、按规定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