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易地安置与回访
第四节 易地安置与回访
截止1995年底,易地安置的老干部有9人,易地居住的老干部有5人,由管局安排在牡丹江
干休所居住的老干部有4人。农场党委对这些外地居住的老干部十分重视,每年给接收单位汇
足管理费,按季寄发离休费和报销医药费,按规定发给每人住房补贴,其它各种生活补贴按农
场有关标准计发。农场党委还通过组织协商,接受单位负责他们的平时政治学习、组织活动、
安排子女工作,协调安排住房及政策交流等问题。牡丹江干休所居住的老干部一切事宜均依管
局规定办理。自1983年到1995年底,用于安置费用已达31万余元。
为了及时了解易地居住老干部的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十三年中,农场曾三次
派出回访小组,奔赴全国十余个省市,对接收单位和易地居住的老干部进行走访。通过走访和
当地老干部局交流安置情况,了解到他们在住房、医疗、老伴工资、菜金补贴、子女工作安排
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回场后向党委详细汇报,并得到妥善处理,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从而使他们感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