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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案件查处

第四节 案件查处



  违纪案件
十多年来,共查处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以权谋私、侵占公款公物、严重官僚主义、严
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党员干部违纪案件46起,给予党纪处分的44人,其中:开除党
籍5人,留党查看8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12人,党内警告1了人,涉及违纪金额
353,426.12元,收缴违纪款112,023,12元。通过案件查处,维护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
组织,对农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起到了保证作用。
  信访举报工作
农场纪委不断完善和坚持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提供了群众提意见和反映问题说话的机会,
疏通了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多年来始终坚持纪委书记接待日制度,下基
层挂牌接访制度,建立举报箱,下发党内纪律监督通知书,并在基层党支部建立了信访信息监
督小组竿。在全场有信访联络员174人。十多年来,农场纪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5件。对群
众反映的问题都进行认真查结,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有效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民
主权力,加强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
  农场纪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农场成
立个“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办公室”简称“经打办”也叫“贯彻办”。1983年至1986年共查
处经济案件 27起,金额达123,050.97元,涉及31人、22个单位,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有19人,
起诉判刑2人,追回脏款15,616.95元。先后查处煤矿矿长李树辉等四起大要案。在办案过
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严格掌握斗争重点和政策界限,
保证了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促进了农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