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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行政监察

第六节 行政监察



  1988年10月,农场成立了行政监察科,与纪委合暑办公,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科科长,编
制2人。
  自监察科成立以来,共查处违纪案件18起,其中:科级1人,队级7人,一般干部10人,开
除公职2人,撤职3人,降级3人,记大过4人,行政警告3人,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131,112.15
元,违纪金额达473,323.80元。
  根据管局部署,对全场的干部住房进行了清理,纠正了倒卖房屋,私占公物,超标准住房、
私用公款建私房等问题,挽回损失 109,305.45元,并对公、检、法、交通、土地和生产资
料部门进行了多次执法情况监察。
历年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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