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设职工之家
第二节 建设职工之家
1983年3月1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专题讨论工会工作,提出一定要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工人之友”,为工人说话办事。1984年5月,根据中央指示,中华全国总工会作出了“
整顿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的决定。
建设职工之家的六条标准为:
一、建设一个符合四化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和一支热心为四化出力、为群众服
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二、教育和动员职工站在改革的前列,努力促进技术进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高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完成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教育和动员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
化素质,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渺、伍中发挥应有作用。
四、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承担起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任务,在办好社会主义企业中充分
发挥作用,
五、保障职工福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为职工排忧解愁。
六、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小组.建设,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生活制度,做民主的模范。
农场党委和工会分别于1986年1月25日和6月5日下发“整顿建家”的通知;在党政的全力
支持下,全场各级工会开展了建家活动。经一年多的努力,41个分会中有29个建成“职工之家
”,占总数的70.7%。1987年5月,经管局工会验收通过,并授予场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光荣
称号。同年6月,总局工会进行1000分考核验收,场工会获了25分,并授予“模范职工之家”
光荣称号。总局工会授予林松柏等六名同志为优秀工会工作者。省总工会授予农场工会“先进
职工之家”,授予食品厂锅炉车间和修配厂改装车间工会小组为“模范工会小组”称号;授予
林松柏等11名同志为“模范职工之友”光荣称号。
199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号召”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全场上下齐动员,掀
起二次建家热潮。工会小组建“小家”基层分会建“大家”,场工会抓点建模。1991年,场工
会把建家目标具体化,分解成可行性方案,以季度考核目标形式下发到各分会,季度按考核目
标检查验收,半年和年末的考核验收吸收部分分会主席参加,验收全面细致,评得口服心服。
全年考核结果是:48个分会中有42个建成合格“职工之家”,合格率87.5%;352个工会小组中
有341个进档达标,达标率为97%。经管局、总局工会考核验收,一致通过。1992年1月,总局
工会授予场工会和食品厂、子弟校、二十队为“先进职工之家”称号,授予6个基层工会的7个
工会小组“模范工会小组”称号;场工会主席孙德慎被黑龙江省总.工会授予“优秀工会工作
者”。4名总局级优秀工会干部;10名总局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八队、 九队、十一队、水利
队工会为管局级“先进职工之家”。
建家活动有力推进了全场的民主进程,增强了干部的民主观念,巩固了工人阶级主人翁地
位,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工会活力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