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治安
第三节 治安
治安工作是公安分局的基础工作,主要工作范围是: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治安案件
查处和阵地控制等项工作。
治安股建立后,始终保持在4—6人。1983年以后实行了全面分片包干,全场共分为五大片、
每片有一个治安民警下片、实行
“一,一、四、一制”,即每周一天业务学习、一天汇报、四天下到本片工作、一天休息。
在本片区走访群众,熟悉常住人员的情况,掌握重点人的活动动向,在重要部位落实“三铁
”,即铁窗,铁门、铁护栏等防范措施。对易燃易爆的物资库全部安装报,警器,对有劣迹的
青少年落实帮教责任制,十多年来在56名帮教对象中只有一人犯罪,较好地遏制了案件的上升
率。
治安股十分重视和加强对全场42个治保会、30名专职治安员和 78名更夫为一体的整顿、
教育工作,形成了全方位的治安防范网络,把握了重点人的活动规律,将其动向纳入全体干警
的视线,做到心中有数,使治安工作取得了主动权。为了全面落实防范措施,对全场的民用枪
支、管制刀具加强管理控制,逐步完善了自行车管理、打号、办证、发放牌照和易燃易爆物品
进行登记造册的工作。
1990年在场部地区组建了巡警队。隶属治安股管理(因经费所限,农场决定于1994年初撤
销),主要任务是:维护场部地区面上治安,夜间巡逻和盘查行人,巡查要害部位和更夫在岗
情况,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警卫,为稳定场部地区的社会治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历年治安案件查处分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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