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依法清欠
第三节 依法清欠
1983至1995年,庆丰法庭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主动力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共办理
经济案件23件,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 1,078,000元。特别是从1991年以来,法庭成员赶赴湖
南、山东、辽宁、哈尔滨等省市,现场办案,共为食品厂清回欠款170,000余元,工994年10
月在办理麦芽厂与哈尔滨东亚啤酒厂购销合同纠纷案时,在该啤酒厂面临倒闭的情况下,仍清
回180,000余元的货物。法庭还积极为企业搞好诉前服务,共清回债款500,000余元,其中清
回现金140,000余元,查出欠帐近350,000元,在办理经济案件中,发现许多业务人员和经营
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两期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使企业经营者和
业务人员,增强了法律意识,在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中运用法律保护自己、避免企业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