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十五章 司法
第一节 概况
1986年4月在农场行政办公室设民政司法助理一人,负责处理司法业务。1689年初农场根
据上级要求设司法办公室,又称合同总裁办公室,编制3人,设办公室主任1人,1990年,司法
办更名为司法科,设科长1人,科员2人。1993年1月农场机关机构改革,撤销司法科,在农场
行政办公室设1专人负责部分司法工作,1994年5月又重新恢复司法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
并同民政局合暑办公。1995年4月调入司法科任科员的安增兴,从1986年开始经过8年的刻苦
自学法律知识,于1994年参加全国第六次律师资格考试中,获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书,
成为庆丰农场唯一的执业律师。
司法科成立后,主要开展了民事调解,法律服务,普法教育,婚姻管理等。1994年初婚姻
管理由民政局办理,司法科增加了信访工作。
1995年1月至12月魏淑华任副科长主持司法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