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十六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节 概况
庆丰农场于1982年建立政法委员会,1986年成立社会治安领导小组。组长由农场党委书记
担任,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公安、法庭、宣传、工会、团委、妇女等6个部门的负
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局长兼任。1991年农场社会治安领导小组改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综治委主任由农场政法书记担任,副主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担
任,成员扩大到由20多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从农场到基层,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予充分的保障,各种综
合治理纽.织、防范网络基本形成。并高度重视专业队伍的建设,在编干警的文化、业务
素质均达到中专以上本专业学历,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战斗力,共产党员占60%。配备了较
为现代化的管理通讯、侦破等警械装备,增强了侦察破案能力,破案率比以往有所提高。场内
组建了防止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分队,对预备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1990年在农场场部地区成立巡警队,在食品厂、浸油厂设立经济警察,农牧生产队均配专
职或兼职治安员,居民区设看护员,各单位均成立民事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治安防护体系。
1993年,通过落实中央5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进一
步强化了“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全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单位达到51个,达标率占
94,4%,遵纪守法光荣户2647户占全场总户数的72%以上,场内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年底
被农场总局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