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专项打击
第二节 专项打击
1983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某些环节的不完善必然存在,犯罪分子便趁改革
开放之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而种种扰乱和破坏活动非常猖獗。
1983年8月,根据中央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的指示精神,由牡丹
江农管局统一布署,开展了从1983年至 1986年,为期三年的“严打”斗争,每年打一个战役。
在第一个战役的第一二两仗中,共收捕人.犯18人,其中捕判7人。
1984年9月至1985年8月进行了“严打”斗争的第二今战役。在此期间;1985年5月至7月,
根据省公安厅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破大案,抓逃犯”会战;1985年9月至
1986年8月,进行了“严打”斗争的第三个战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连续开展了
三年,打了三个战役,共破案28起,收捕34人,判刑11人。
1989年至1990年初,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现行、破积案”会战。其间于1989年5月至6月
进行了“打击流窜犯罪分子”的统一行动,查获外地在逃犯3人。
1990年4月底一5月底,开展了以打击盗窃为重点的破案会战;1990年7月中旬一9月10日,
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夏季攻势;1990年9月14日,开展了“北方行动”第
二次集中收捕流窜犯、在逃犯的统一行动等……。1990年的一年里,共开展专项打击7次,破
获现案26起、积案2起、隐案14起,抓获流窜犯1人、逃犯1人。
1991年5月1日—7月31日,开展了“破大案,抓逃犯”的专项斗争。这次专项斗争,共分
三个阶段,摆开三个战场。即:1、攻坚破案战场。对积案、难案集中优势兵力侦破。2、社会
面和企业单位破案战场。发动群众紧密配合,提供线索,“顺藤摸瓜”。3,关押场所破案战
场。向被关押罪犯和违法人员要线索,要同伙。此次专项打击,共破获刑事案件10起,其中重
大案件3起。查处治安案件12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2人,其中逮捕3人。
1991年8月至1994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反盗窃斗争”,分三个
阶段进行。在此期间,1992年4月1日一6月30日,开展了“破大案、打团伙、抓逃犯”的专项
打击,破现案7起,隐案9起。1993年的“追逃、打流”、“春季攻势”和以什么问题突出,就
解决什么问题,什么犯罪活动严重,就打击什么犯罪的“百日攻坚战”、以及1994年开展的“
严打战役”,共破案34起,其中大案9起。处理违法、犯罪分子48人,捕判11人。共召开返赃
大会两次,返还物资折款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