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教育改革

第二节 教育改革



一、集中办学
  1984年8月,农场开始调整学校的布局,撤销第二中学,学生并入第一中学,
  1986年至1987年各点校的五 六年级开始并点,北片并入第三中学的小学班,南片与中片
并入第一小学。第三中学的初一不再招生。
  1988年,第三中学的初二、初三学生并入第一中学。第三中学改为第三小学,北片点校的
小学生全部并入第三小学,至此,北片并点办学的任务全面完成,
  1989年8月,场部第一小学与第一中学合并改名庆丰农场子弟校。根据总局并点办学的规
定,农场子弟校撤销高中班,高中生分别到管局、八五四农场和八五六农场高中就读。
  1992年3月,农场对南片、中片的各点校做了进一步调整,小学二,三、四年级编入子弟
校小学班,一年级暂留生产队。这样并点办学的任务基本完成,形成两校、一园;19个教学点
的布局。
  二、体制改革
  1939年以前,学校在管理体制上对教职工实行按考试分数择优录用、持证上岗。
  1989年8月,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学校管理上由校长统一指挥,下设教务处,教研室、
总务处、政教处,舍务处等中层领导机构,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职员工实行岗位责任制。
  1995年实施教职员工聘任制。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1990年农场教育委员会成立后,把普教、职教、幼教和成人
教育由教委统一领导,“四教”统筹。教育科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幼儿教育与职业教育,职工
教育办公室 (以下简称职教办)负责成人教育。督导室主要代表同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
学校和办学单位的教育负责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1990年金致中任督导室副主任。1993年
吴秀清继任督导室副主任。
  三、学制改革
  1986年,中小学完成了由十年全日制向十二年全日制的过渡。1993年根据《义务教育法》
和修改后的新大纲、新教材,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实施“五四制”(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改
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