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五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概况
农场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由卫生科科长担任;基层单
位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均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1983年为贯彻《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若干规定》28条精神,在全场职工家属中进行广泛深入
的宣传教育,同时开展了“无早婚、无计划外怀孕、无大月份引产”的三无活动.1984年3月、
4月、5月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大会战,并与一孩的父母签定了生育合同。工988年为落实李鹏总
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我场计划生育和奖惩办法作了补充规定,
与各基层单位签定了责任状,并在3月一4月开展了一个月的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1989年开展
了11亿人口月活动,并确定5月份为计划生育宣传月。要求凡两个孩子的育龄妇女在25岁以下
的必须结扎,一个孩子的必须上环。农场计生委还下发了“落实11亿人口有关计划生育的暂行
规定”,每月召开一次基层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联系会,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问题。1990年
以后由于大量引进省内外到农场来的种水稻和养奶牛的专业户,流动人口迅猛增加,为做好这
部分人的计生工作,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薄和档案,从而避免了出现“超生游击队”,使全场
无计划外生育。1990年黑龙江省颁布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把计划生育纳入法制轨道。
为使新婚夫妇增加节育知识,1993年举办了农场首期新婚培训班。1993年8月根据省政府统
一部署,在全场进行了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大清查,农场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主管卫生的
副场长为副组长的清查领导小组,特设三部举报电话,一个举报箱,通过多种形式对1980年4
月1日至 1992年12月31日出生的2485个儿童进行了清查,其中符合计划生育的有2141人。对于
不符合规定的均按条例规定给予罚款和其它处理。1994年农场进一步加大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力
度,购置了新婚教材、计划生育录像带,宣传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规定,举办了基
层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和卫生人员“计生条例”学习班。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
当成基本国策来抓。
多年来,农场计生委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
方针,通过多种渠道狠抓计划生育工作,使全场计划生育率达到100%,人口出生率11.36%,
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全省。1988年至1994年连续7年被管局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