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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德

第七篇 人物

第一章 人物传略

高文德


  高文德,男,汉族,1917年10月22日出生于山东省蓬来县巨山区转山高家屯的一个贫农家
里读5年私熟,下地务农,卖零工,当店员,做小买卖维持生计。1946年8月参加革命,1946
年11月17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经受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洗礼。1956年5月转业,投身
北大荒的开发建设事业。1972年10月,调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四师三十五团,即庆丰农场。先
后任副团长、第一副团长、团长和顾问等职。1984年5月,离职休养。1992年9月28日凌晨3点20
分病逝,享年75岁。
  1946年8月参加黑龙江白城子二分区大赉县县大队,9月任副班长,10月参加安广县布德旗
剿匪战斗,11月参加安广县翟家围子剿匪战斗。作战英勇顽强,被评为团战斗模范。11月17日,
火线入党。1947年1至3月间,三次受到物资奖励,被评为连战斗模范、平时工作模范和宣传
模范,提任班长。1948年3月,被编入辽吉独立团三团三营十连,任司务长(排级)、排长。8月,
被编入铁道兵三支队、先后任八中队中队长(副连级)、桥梁大队管理股党支部书记(副连级)、
28中队副政治指导员(副连级)。1950年3月,任铁道兵三支队桥梁大队卫生队政治指导员(正
连级)。1951年7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鲜作战,任铁道兵四师管理科副政协(副营级)
1953年7月,从朝鲜回国,任铁道兵四师管理科副科长。1954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8504
部队司令部管理科副科长。
  1956年5月转业到八五四农场历任总场办公室主任,分场代理副场长、分场场长等职务。
1961年3月,调任八五0农场总场副场长、党委委员。
  1963生1月调任八五六总场场长,在他主持工作的1963至1968年期间,农场对农牧单位实
行作业工资和产量工资的两结合工资制,对其它工种实行等级工资加奖励制,体现了按劳分配
原则,调动了生产积极性,至1965年底全场生产队均达到了“万亩队、千吨粮”的目标。
  1972年10月,调沈阳军区黑龙江建设兵团四师三十五团(即庆丰农场),先后任副团长,第
一副团长、团长、顾问等职。
  他有个爱学习的良好习惯,到三十五团工作时,已年过半百,工作又忙,每天还是坚持
看书看报看文件,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领会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钻研生产技术,对毛主
席提出的“水、肥.土、种、密、保、工、管”农业八字宪法有深切体会。
  他注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动全场干部职工,人机齐上,顶风雪冒严寒。以排涝为主的
水利工程初具规模。
  在挖沟排水的同时,他勘查、指挥修路。以挖出的土方为路基,排水修路两结合,组织全
团大会战。全团建成有人养护的砂石公路65公里,有人养护的土路72公里,无人养护的土路30
公里。为庆丰农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