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人事制度

第二节 人事制度


  1996~2000年间,庆丰农场党委根据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对行政干部实行场长聘用
制,党群干部实行党委任免制。农场党委组织部、农场人事科负责对党群干部、行政干部和专
业技术干部进行考核、管理。

分局将农场副场长聘用权下放给农场,由农场聘任,报管局备案。组织(人事)部门严格
按照现职干部1 ∶1 的比例配备后备干部,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坚持专业和学历培训,定期考
核,不断启用优秀人才。

在总结几年来干部管理、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干部动态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
使干部考核形成制度化、程序化。1996~1998年间,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动态用人机制。初步完
善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公平竞争、择优上岗的干部人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