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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林政管理与森林防火

第五节 林政管理与森林防火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农场林政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走上了法制化
轨道。1996~2000年的5年间,庆丰农场及时查处了林政案件,震慑了违法分子。

  2000年10月,农场开展了“举报打击月”活动。10月20日上午,四队一职工到林业科举报该
队职工李某盗伐林木。当日下午,林业科与公安分局、广播电视局一起到现场调查此案。查明:
四队职工李某因盖牛棚而盗伐平均胸径为8厘米的松树15棵,折合蓄积0.276立方米。林业科根据
森林法及垦区林政管理条例中关于盗伐林木的处罚标准,对当事人处以罚款850元,并进行了电
视曝光。

  5年中,农场不断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公安部门加强了对猎枪、炸药等的管理,
林业部门也下发通知禁止乱采、滥挖龙胆草、穿地龙等药用植物,禁止乱捕滥猎野鸡、狍子等野
生动物,并规范了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通过各种保护工作的实施,野生动、植物的物种在农场
数量不断增加,呈现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随着森林资源的增加,森林防火工作也得到了重视。每年在进入防火期前,农场都要成立森
林防火指挥部。由农场场长担任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主管林业的副场长担任森林防火指挥部
副总指挥。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科室包括:林业科、公安分局、武装部、安全办、财务科、农业
科、畜牧科、广播电视局、电力通信局、子弟校、医院、工会、劳资科、宣传部、办公室、气象
站。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科,由林业科科长兼主任,负责管理全场森林防火的日常工
作。

  每年在进入森林防火期之前,农场场长都要与基层各生产队队长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并兑
现奖惩。各基层单位召开大会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签名,还以张贴标语、出板报等形式进行防火
知识宣传。同时农场下发森防文件,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具体安排全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农场防
火办公室还根据气象条件组织基层单位进行物候烧荒,点烧防火线或机耕防火隔离带,有效地消
除了火险隐患,减轻了防火工作的压力。

  每逢“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火险日,农场领导都亲自带队深入重点单位检查
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林业员也都上岗到位,严密防守。1996~2000年间,农场没有发生一起森
林火灾,仅发生过一起草原火,没有造成森林资源的损失。

  由于林地面积较小,农场没有专业扑火队。农场将消防队作为农场森林防火的半专业扑火队,
并在各基层单位成立了由30~50人组成的民兵扑火队。灭火装备以风力灭火机为主,二号工具为
辅,先后装备了风力灭火机8台,到2000年底保持状态完好的有4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