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畜牧执法
第四节 畜牧执法
农场兽医站、草原监理站和渔政监督管理站,由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授权,负责本区
域内的畜禽及畜禽产品的防疫和检疫工作,兽药管理工作;草原的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渔
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各项执法工作均接受农垦牡丹江分局对口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
督检查。
农场兽医站全面负责畜禽及畜禽产品的防疫、检疫和兽药管理,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
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坚持严格执法。5 年中没有发生任何大的
疫病疫情,尤其是群众关心的生猪屠宰检验工作,1999年畜牧科筹资建设了100 多平方米的标
准化生猪屠宰场,配备了专业屠宰和专职检疫人员,为全场人民吃上放心肉创造了条件。
1996年1 月,张春杰任农场草原监理站和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5 年中,主要是宣传《中
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使干部群众增强
了法律意识,初步树立了保护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的观念,为庆丰农场草地、渔业资源
的可持续发展、利用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