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八章 交通
章下序
庆丰农场交通分局,1996年为牡丹江农垦分局交通局的派驻机构,事业单位,编制7人,
陈国柱为交通分局局长。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交通征费、公路管理、运输管理(包括客、货、修)、
路政管理和交通安全,并对公路管理站、客运站实行行业管理。
遵循一把手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交通分局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对司乘人员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并有签字,特别是接送学生的客车,
每年都由交通、交警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凡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一律停运。每年春运期
间交通分局都派专人深入客运站、公路管理站、汽车修理厂、车库,对客车、警卫进行检查,发
现隐患,限期整改。1996~2000年间,未发生大的交通事故。
1996年1月至1998年6月,虎林县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农场交通分局归属虎林县交通局管理,
更名为虎林县东风交通管理站,编制6人,王玉成为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征收道路运输管理费、客
运附加费、货运附加费。
1998年6月区域经济一体化结束后至2000年,农场交通分局仍属牡丹江农垦分局交通局的派驻
机构,事业单位,编制7人。陈国柱为分局局长。
2000年,农场共有载客、载货汽车123辆,其中载客汽车25辆(含客车5辆)、载货汽车98辆(含
专用车1辆)。载货车辆除专用车辆外,其余都是个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