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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粮食管理

第一节 粮食管理


  随着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1998年农场党委从改革入手,对粮贸科进行体制调整,
科内人员由原来的18人减到9人。

  几年中,庆丰农场粮贸科认真履行了在农垦总局粮食系统率先提出的10项服务承诺,生产
队、农户反映满意。

一、对生产队、农户反映强烈的各类粮食定购指标、保护价粮指标全额分配到生产队、农
户,并张榜公布明细。为了减轻农民负担,细化服务,粮贸科从降低农户交粮综合费用入手,
实行粮食销售“四统一”,使农户减负20%以上。在加大粮食销售方面,积极开展“订单农业”,
开辟了一些外埠市场,主要有:哈尔滨、大连、沈阳、山东、郑州、南京、上海、杭州、金华、
余姚、广州、昆明等省市,并对粮油企业开辟的市场和业务点,统一协调、互惠互利,使两股
劲合为一股劲,效果较好。在上交粮工作中,粮贸科注意协调好与粮食局、地方粮库的关系,
积极组织交售粮食,逐步形成了上交100 %“双检”制度。

二、粮贸科在1997年以前形成了很多呆死账,农场要求从1998年始,粮贸科要实现“零”
呆死账,并同主管领导签订责任状。到2000年底,粮食销售回款率达100 %,没有一笔呆死账。

三、1996~2000年间,庆丰农场为完善农场、生产队两级粮食管理体制,突出抓粮食的提
质增效和保管、化验员业务素质、思想素质的培训工作。每年都要举办1 ~2 期全场保管、化
验人员培训班。在硬件方面农场投入也较大:2000年,水泥晒场面积已达192454平方米、库房
5124平方米,粮食仓容达18000 吨,铁栅栏2100延长米。基本实现晒场“四化”建设。同时加
大粮食加工转化的力度,实现水稻过腹增值,到2000年底农场水稻商品粮总量的1 /3 能实现
就地转化。这是消除“卖粮难”现象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