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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依法清欠

第四节 依法清欠


  庆丰农场1996年财务决算汇总全场各类应收款累计高达10899万元,其中应收货款3034
万元,应收家庭农场款6632万元,其他应收款1233万元。经过清产核资全场形成各种呆死账达
1349万元。

1996年,牡丹江农管局制定下发了牡垦局办[1996]41号文件关于《清理内外部欠款大会
战实施方案》,对各企业清欠工作作出部署并分别下达了回收指标。依据方案精神,农场党政
领导立即组织纪委、计财、审计、政研等部门,召开专题场长办公会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遵
循法规政策、符合场情民意的清欠政策、方案和措施。同年2 月27日上午,场长召开了全场各
单位主要领导和会计参加的清欠大会战动员大会。自此,庆丰农场清欠大会战正式拉开帷幕。
当年全场累计回收各类应收款达1613万元,完成管局下达的应收指标1161.8万元的152 %,其
中回收管局外欠款624 万元,占指标的127 %;化解回收家庭农场各种挂账达665 万元,占指
标的100 %。年终,经农场清欠办对全场各单位清欠工作完成情况验收核实并提交场长办公会
研究决定,对十一队等6 个清欠工作完成好的单位主管领导和会计分别给予500 ~1000元的奖
励,对8 个未完成清欠指标的单位主管领导和会计则分别给予200 ~300 元罚款。

1997年,农场为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场长姜占卿任组长,纪委书
记彭征江任副组长,副场长孙德慎、宋培凡、张显明任成员,清欠办公室主任李忠泉,成员聂
昌平、戴远程、侯爱国、牛宝玉。制定下发了场办发[1997]第5 号文件《关于清欠大会战实
施方案的通知》,对清欠工作任务、时间、具体措施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给全场各单位都
下达了清欠指标。为同时兼顾好三者利益,克服主、客观及政策性造成的影响,农场针对个人
承包和集体经营发生的亏损挂账,根据总局、分局清欠方案,分别出台了不同比例的还款优惠
政策,顺应了场情民意。同时农场清欠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纪委书记彭征江、清欠办主任李忠泉先后发表电视讲话,回答解释农场相关政策,使清欠政策
家喻户晓。在1997年3 月20日~6 月30日“责任清欠”大会战过程中,副场级以上领导包片抓
清欠,对责任清欠指标要求无条件完成,决不迁就让步,否则就地免职。同年7 月1 日~12月
20日,清欠工作重心落实到全年目标清欠,农场制定下发了场办发[1997]53号文件《关于进
一步落实清欠大会战任务指标及奖惩办法的通知》,对时间、任务、指标、措施以及奖励处罚
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结算纪律。对场外各类欠款实行责任清欠,
即:谁批准经办的欠款谁负责清欠,按额度大小分别规定期限,并发出场发[1997]14号文件,
决定实施停薪停职责任清欠,对不能如期清收的责任人坚决给予免职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
经济责任。为使各阶段清欠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针对清收欠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场长共召开6 次办公会,专题进行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通过三个阶段的责任
清欠,共下达“责任清欠”指标469 万元,完成清收317 万元。共办理转账化解回收1210万元。
在此期间被免职13人,给予党纪和经济处理1 人,有3 人延期清算待后处理。年终按照农场清
欠工作的奖罚规定,经清欠办对全场各单位清欠指标完成情况的复查验收,并经场长办公会议
研究决定,对一队等27个清欠工作优秀人员分别给予300 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对10个清欠
工作较差的人员分别给予300 ~1000元不等的罚款。

1998年,农场的清欠工作继续以责任清欠带动目标清欠。为加强清欠工作的领导,农场成
立了以场长姜占卿、书记许万庆为组长,副书记彭征江、副场长张显明为副组长的清欠领导小
组,成员有聂昌平、池建伟、侯爱国、牛宝玉,清欠工作由纪委牵头主抓。年初经场长办公会
议研究决定:继续抓好清理回收内外部各种欠款指标的落实,并实行奖惩措施,任何单位都必
须如期无条件地完成清欠指标任务。依照场长办公会议精神,农场下发了场办发[1998]18号
文件《关于继续抓好内外部各种欠款清理回收指标的落实并实施奖惩的通知》,文件对清欠责
任奖惩规定:一是在全面完成清欠任务指标的前提下,各单位主管领导和会计,清回100 万元
以上的,每人奖励1000元;清回70万元以上的每人奖励700 元;清回30万元以上的,每人奖励
500 元;清回10万元以上的每人奖励300 元;单项指标每超5 个百分点,每人增加奖励50元。
二是对有一项清欠任务指标完不成的,单位主管领导和会计每人罚款100 元,单项完成清欠指
标60%以下的每项加罚单位主管领导和会计每人50元。1998年农场共清收内外欠款1687万元,
完成应收欠款指标1347万元的125 %,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效地缓解了农场资金。

1999年,农场根据牡垦局办[1999]15号文件精神,经1999年4 月2 日场长办公会议研究
决定,在全场内继续开展清理回收内外部各种欠款工作,并成立清理内外欠款领导小组,由场
长宋培凡、党委书记许万庆任组长,副场长张显明担任副组长,成员于喜元、戴远程、李忠泉、
池建伟;各单位亦成立了相应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农场于同日下发了场发[1999]12号文件
《关于印发1999年清理内外欠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实行责任清欠制度和奖惩措施。
年末全场共清收内外各种欠款合计1539万元,完成应收欠款指标1311万元的117 %,

2000年,农场根据牡垦局办发[2000]11号文件精神,经场长办公会议研究,规定清欠范
围是全场各企业单位各项应收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家庭农场款、其他应收款、待处
理流动资产损失中各项应收款)的清理回收。重点清理1999年度以前形成的内外部应收账款,
职工个人欠款、家庭农场挂账及2000年当年新发生的各项欠款。实施清欠措施是:对于在岗的
责任人、经办人采取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和津贴,限期负责清收欠款,对不在岗或不履行还款
责任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司法部门采取法律手段清欠。当年全场各单位共清理回收各项应收款1474
万元,完成管局下达清欠指标的121 %。在清欠过程中,司法各部门先后几次外出,到吉林、
辽宁、山东等地依法清理久清未结的钉子户、赖账户,清回现金20余万元,清回物品、车辆等
折合人民币70余万元。年终农场召开了清欠工作表彰奖励大会,依据年初农场清欠奖惩方案,
对清欠工作成绩突出,全面完成清欠指标的单位人员给予了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清欠指标的单
位主管领导和会计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