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残疾人工作
第三节 残疾人工作
在1994年农场民政局为残疾人换办或新办垦区残疾证的基础上,2000年,农场残疾人
工作协调委员会,又对全场残疾人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统计,并为194名残疾人办理了全国统
一的残疾人证。在第10个“全国助残日”里,农场开展了为残疾人服务大集活动,为残疾人排
忧解难。场长、书记亲自参加,助残小组入户助残,为残疾人办好事32件,义诊141人次,提
供法律咨询服务108人次,赠科普书籍150本,得到全场残疾人的好评。在农场出台改革政策,
企业裁员工作中,尽量不裁贫困残疾人;残疾人离岗期间,农场发给生活费,并优先安排下岗
残疾人再就业。下岗聋哑人潘洪田、包苏明经民政干部协调推荐,到李胜信自办制材厂上班。
二人到厂后学会了木工技术,有了生活保障。工厂还为他们交社会保障金。十队高位截瘫职工
余新法,在农场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养奶牛、养鸡、养兔,经销粮油等,经过两年苦干,年收
入达到23240多元。
至2000年底,全场有各类残疾人208 人,其中肢体残疾129 人,智力残疾26人,视力残疾
22人,听力残疾20人,语言残疾17人,精神残疾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