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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低保赈灾

第四节 低保赈灾


  一、低 保

1998年7 月15日,农场第一次召开“关于实施垦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会议”。会上传
达了黑垦局文[1998]22号文件《关于实施垦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部署了低保
调查摸底启动工作。

1999年上半年,农场民政局第一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以下简称低保金)。全场53户111
人共领取低保金22050 元。低保金的发放,使贫困职工的生活有了保障,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合民心、顺民意。

2000年,农场民政局对全场低保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是:全场已享受低保金的有64户,
共124 人,其中:在岗27人,下岗10人,其他人员87人,全年支付低保金62241 元,人均502
元。全场应保未保的还有221 户,536 人,其中:在岗106 人,下岗97人,其他人员333 人,
预计年需低保金32.8万元。全场下岗职工总数1090人,减去应保未保的97人和已保的10人,还
有983 人应进入低保范围,年需低保金141.12万元。这个调查结果,为今后的低保工作提供了
真实依据。民政局及时把这一调查结果书面上报分局民政局。

  二、赈 灾

1998年夏天,我国发生特大洪水灾害。庆丰农场一面抗灾自救,一面捐款捐物支援灾区。
全场募集救灾款37.7万元,捐赠衣物9548件,被褥160 套。副场长张显明、劳资科科长高瑞琳、
工会生活部部长王业全带车去肇源农场接运灾民,为灾民发放面粉70袋、方便面30箱,其它各
类食品90件,饮料24件,电解质口服液200 件,被褥衣物5000余件。农场指令相关生产队安置
好所接收灾民的生产、生活,给每户拨发了建房资金,并免收每户60亩土地利、费、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