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权益保障
第二节 权益保障
1996~2000年间,庆丰农场利用广播电视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计
划生育条例》以及《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5 年中,农场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
7 次。
其中,农贸大集宣传5 次,知识竞赛2 次。日常工作中农场工会组织经常深入到场部附近
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讲解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全
场干部职工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热情和意识,为妇女、儿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
法律依据。
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庆丰农场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使妇女、儿童受到特殊优待
和照顾。《依法治场条例》中规定:“凡符合生育条件的女工,产假90天,产假工资3 个月,
住院、手术费全部报销”。对结扎、上环及独生子女费等都有明确规定。凡参加农场土地承包,
畜牧养殖达到标准的女工,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教育经费等五险一统筹诸项费用,全部由
企业负担。
另外农场还成立了“扶贫助学基金会”,5 年中,共帮助近百名贫困儿童重返校园学习。
农场还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列入到各级领导管理目标,兑现奖惩。
各基层生产队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农场子弟
校规定,孩子不满一周岁的女教师免除坐班和晚自习任务。1996~2000年间,农场卫生科坚持
每年定期进行妇女病普查,5 年中,共检查妇女病人数为8400人次,普查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