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十二章 政法
章下序
1996~2000年间,庆丰农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农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
责。农场党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农场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综治
办,下同)、公安、法庭、检察、司法、宣传、工会、纪委、审计、劳资、武装部、团委等部门
的负责人组成。1996年1月综治办设在农场司法科,综治办主任由司法科长魏淑华兼任;1999年
1月~2000年12月,农场社会治安综治办交由公安分局管理,主任由公安分局教导员单洪山兼任。
农场重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综合治理组织和群众防范网络。配
齐配强了基层专职治安员,并在基层单位分别组建了治保会、调委会和以自然住房区域为主的
群众联防组织。在日常工作中,农场党委注意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通过政治业务学习,提
高了干警综合办案能力,有效地遏制了各种犯罪。为进一步抓好农场的社会稳定工作,农场组
建了民兵应急分队,并于2000年在场部地区组建了110 巡警队。
2000年,全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单位共计28个,达标率占单位总数的82%。农场被分
局党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