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政保边防
第四节 政保边防
1996~1998年期间,政保、边防工作,分别由东风派出所民警兼职。1998年6月恢复庆
丰农场公安分局体制后,政保、边防工作,由公安民警兼职,主要负责场内大型政治文化活动
安全保卫,建立健全“十种人档案”,对国内外嫌疑人员的控制掌握,定期向上级机关上报
“三情”工作,并加强内部安全保卫。
农场十七队位于乌苏里江畔的边境地带,江对岸是俄罗斯伊林卡和伊曼城,边境线长15公
里,处于乌苏里江中段,界江有作业点6 处,渔工12人,内河渔工4 人。为维护边境秩序,促
进边境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保卫祖国疆土不受侵犯,农场不断加强边防工作。农场设有以场
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公安分局长为副组长,武装部长、林业科长、边防民警为成员的边境管理
领导小组。生产队相应成立以党支部书记和队长为正、副组长,各渔点负责人为成员的边境管
理小组。农场边境管理领导小组与生产队边境管理小组每年签定“边境管理责任状”,形成了
齐抓共管的局面。边防民警每年除定期检查目标责任状执行情况外,还在开江期、捕鱼旺季和
禁捕期对边民进行边防教育,严格遵守《边管条例》,杜绝了涉外事件的发生。
1996~2000年间,农场公安分局每年都被虎林市边防管理委员会评为边境管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