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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消防

第六节 消防


  1996年,消防中队业务隶属于农场安全办公室,1998年6月底,消防中队业务划归农场
公安分局。1999年,新招巡警3人,消防中队编制11人。消防中队平时经常进行实战训练和业务
学习,逐步提高了全体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作战水平。

1996~2000年期间,消防中队共参加扑救各种火灾38起,受理火警62起,为农场挽回经济
损失100 余万元;并帮助友邻单位扑火8 起。多次受到农场领导及虎林市消防大队的好评。1998
年被评为农场先进消防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