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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十六章 司法

章下序


  1996年前,庆丰农场司法科与民政局合署办公。1996年9月9日,农场司法权移交给虎林
县东风乡。1998年7月10日,农场又收回司法权,恢复司法科、民政局建制。2000年,农场司法
科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达标单位;被总
局司法局命名为“标准化司法科”,同时荣记集体三等功。

1998年7 月~1999年12月,魏淑华(女)任农场司法科长、民政局局长;2000年1 月~2000
年12月,姜国君接任司法科科长、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