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调解
第三节 人民调解
1996~2000年间,庆丰农场组建了规范化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下同)34个,有
调解员200 余人,信息员300 余人。各调委会有统一制做的印章,有统一印制的工作记录本,
有指导工作的刊物《人民调解》。农场调委会与安全保卫科联手,曾成功调解了十七队某居民
因夫妻离异而起杀机一案,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1999年,农场依据牡垦司发[1999]4
号文件制发了《民间纠纷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会同公、检、法部门在全场范围内排查民间
纠纷,尽量把予盾化解在基层;基层解决如有困难,农场有关部门则积极协助调解。所调解的
民事纠纷分类如下:土地承包纠纷、干群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纠纷、赡养抚养纠纷、
邻里纠纷、财产分割纠纷、财产继承纠纷。5 年间,全场共发生民间纠纷456 起,调解成功443
件,成功率达9715%。
2000年,人民调解工作达到“五化”、“四统一”标准。“五化”即:组织建设网络化、
预防措施制度化、调解手段法制化、调解方法社会化、工作纪实规范化。“四统一”即:章子、
牌子、制度、用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