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的“三比较”和“一结果”
干部考察的“三比较”和“一结果”
农场机关干部 郑玉忠
干部考察工作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其考察结果是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的客观依
据。为此,一切肩负此任的同志都应以党的事业为重,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掌握正确的考察方法,
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本文就干部考察工作中的有关方法及体会浅谈一二,谨供同仁研讨思
考。
一、干部考察的“三比较”、“一结果”
(一)干部考察的“三比较”1、把干部放到相近的各个部门进行横向比较、定性评价。部门
相近,彼此了解各自的优、缺点,了解彼此的业务水平,更能对干部有一个公正的评价。2、把
干部放到分管领导的范围内进行横向比较、定性评价。分管领导对所管干部的工作情况了解的最
直接、具体,评价也最有发言权。我们把征求分管领导评价意见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在干部考察
中,把所分管干部的基本考核情况提供给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对分管干部进行认真比较、分析,
逐个提出档次评价意见,作为考察小组对干部评价的依据。这种比较对于分管领导是一种抵御人
情关系的考验。3、把干部放到广大职工代表和群众中进行比较、定性评价。职工代表和群众具有
一定的发言权和表决权,把干部置身于其中,能体现干部的工作业绩,尤其是职代会上评议干部,
具有很大的意义,也能体现民主性。
(二)干部考察的“一结果”
当前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能否兑现考察结果。这是实现干部能上能下
的重要前提。正确、充分地运用考察结果,对干部实行严格的奖惩,并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重要
依据,这是干部考察工作的目的,也是考察干部激励与约束作用得以发挥的关键。如果考察结果
不能充分运用,就会造成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只能进不能出的现象,这种现象如不及时解决,后
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必须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再加上群众意见、干部德
才素质分析,对干部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然后动真的、来硬的,该免的免,该留的留,该升
的升,该降的降,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决不能手软。不这样做,整个考察工作就失掉了意义。
二、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主要表现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值得提出和探讨,其中主要是干部考察失真失实
的问题,这就给我们在正确运用考察工作方法中出了不少的难题。当前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主要
表现是:
(一)考察对象的外在表现易于把握,内在素质难以考察准确。与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
成果等外在表现相比,考察对象的内在素质如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水准等方面的情况
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显得难以把握。
(二)考察对象的现实能力易于把握,工作潜力难以考察准确。考察对象在现岗位上的工作能
力、水平比较容易判断,但其是否具备到其他岗位或提拔到更高岗位担负更重要职责的潜力,则
难以把握准确。
(三)考察对象的所作所为易于把握,工作实绩难以考察准确。考察对象在工作中的所作所为,
如说过什么话,做了哪些事比较容易把握,但这些言行究竟起到什么作用、具有什么效果,特别
是从长远发展看有些什么积极影响或消极后果,则难以把握。另外考察对象在班子、群体的实绩
中,处于一种什么位置、发挥了多大作用,也较难把握。
干部考察工作方法的灵活运用和努力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方法一直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一个重要
的课题,它需要我们在不断实践中逐步走向完善,使之成为正确使用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保证。
(此文刊载于黑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主办的《思与行》杂志200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