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畜牧小序 兴凯湖农场的畜牧业,在建场初期,主要饲养场内短途运输和垦荒需用的马和牛,
以及供给农场人员食用所需的猪、羊、鸡及奶牛等。1956年,在密山县购进269匹马,195
头牛,140只羊,226头猪和 207只鸡。因刚建场,没有饲养圈舍,临时在密山北大营放养。
1958年,畜群移至场内,在现在的22队成立畜牧场。全场建起畜牧棚舍 14,000平方米。同期
又购进15只鹿,50只银狐和25只水貂。由女劳教人员担任饲养工作。畜牧场建立起来以后,
又陆续引进了种猪和轻重型挽用种马,并成立了马匹人工配种站,采用人工受精的新技术,
在农场内进行马匹改良。
1956年,开始经营畜牧业时,农场规定了养猪的原则:“见母就留,先留后选”。因为
劳改农场没有向国家交粮食的任务,到1958年,农场粮食已有贮备。1959年,农业又获大丰
收,玉米产量达560万斤,饲料更加充足。同时北京市冯基平副市长提出“兴凯湖农场要做北
京市副食品供应基地”,根据这个指示又大量引进畜禽。所以大大促进了农场畜牧业的发展。
年末存栏,猪达到7947头,是1958年的 2.28倍;马达到43l匹;牛493头;鸡猛增到11.426
只,为1956年存栏的55倍。
60年代初,在场部曾设动物园。内养熊、猴,火鸡、天鹅等野生动物,以供观赏。并在
劳改四场和劳改一场养兔和蚕。1960年,银狐在初期50只的基础上,发展到310只,但因是食
肉动物,肉源缺乏,成本较高,外贸口又不给补贴,经营亏损,每年达8,000—10,000元,
1964年经兴凯湖农场管理处批准,终止了野生动物的饲养。到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后,水产养
殖场并入43团,又重新经营养貂,貂皮产量最高的1978年,曾达5796张。
1967年,大批知识青年来场,人口骤增,全场达28,000人。肉食需求量越来越大。兵团
当时要求向“一人一猪,一亩一猪” 的目标奋斗,各连队大力发展养猪,促进了农场畜牧
业的发展。猪年末存栏达到7558头,为建场初期的10倍。其它畜禽饲养也相应发展,畜牧业
产值为农业产值的10—13.5%。
1973年,农场严重涝灾,吃了返销粮,畜牧业生产也下降,猪年末存栏仅达5271头,为
1967年的70%。
1978年,恢复农场建制后,农业逐年发展。总局把 “交千头猪,积万吨肥”作为评先
进连队的条件,各生产队都积极多养猪,多积肥,农场畜牧业又相应发展。生产肥猪高达
21,777头,并新建畜牧圈舍3,406平方米。
1981年,玉米大幅度减产,仅达120万斤,当时总局号召养猪“自给自足”,有些养猪多
的单位,强调“自足”,宰杀了多余的母猪,一般单位肥猪压圈滞销。同时,党的三中全会
后,收购粮食调价,玉米、豆饼、麸子相应上调了20—30%,但猪肉维持原来价格,造成粮、
猪比价不合理,养猪不如卖粮合算。因之,生产队不愿养猪,畜牧业受到影响(附下页表)。
1982年,猪存栏4,430头,仅为1967年的58.61%,马存栏566匹,为1967年的54.84%,
牛存栏299头,为1967年的20.71%。但职工家庭养猪、养羊、养鸡的数量有所增加。到1983
年除户养外,场已有从事畜牧业的专业工人为524名(附表)。
1955年农场初建时,没有设专门主管畜牧工作的科室,仅在生产科内设有畜牧组。1961
年,单独成立畜牧科。“文革”期间,机构瘫痪。兵团组建后,在生产股内配备畜牧参谋。
1978年,改为农场建制后,恢复畜牧科。1984年,成立畜牧渔业公司。机 构 沿
革
农场没有畜牧产品加工业,一些畜牧产品,除鹿茸上交外贸口,羊向国家出售,部分活
猪向佳木斯肉联厂出售外,其余畜产品基本自给。
历年畜群发展资料
畜产品产量情况
玉米产量和肥猪生产关系
玉米产量———
养猪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