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基本建设小序 1955年9月8日,小湖岗建起第一栋“拉合辫”房屋。到1957年底,全场共建房
53,263平方米,基本上解决了来场犯人的住房问题。到1965年底,房屋竣工面积361,413平方
米,平均每年建房3,614.3平方米。从1966年到1976年十年间,共建房97,241平方米,平均每
年建房9,724.1平方米。粉碎“四人帮”以后,平均每年建房22,370平方米,是前十年的2.3
倍。到1982年底,全场总计竣工各种结构房屋 615,247.7平方米。其中土草木结构200,162平
方米,混合结构76,323平方米,砖木结构269,862.7平方米,混凝土结构7,713平方米。
1955年至1982年,全场基本建设完成投资总数6,631.8万元。建场开始至1964年底,基本
建设投资总额4,160.4万元,平均每年投资416万元。这是基本建设发展的兴盛时期。1965年
后,每年投资在100万元上下,基本建设渐趋稳定。但“文革”初期的1966年,仅投资36万元,
1968年投资40万元,仅为以前正常年份的10%,1978年以后,农场陆续兴建大型建筑工程,
基本建设投资回升到170万元。
1955年刚建场时,无专门机构负责基本建设。1956年设基建科,负责全场基本建设。下
设计划、财务、设计及基电组、测量队、基建库、修建大队。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后,更名为
营房股。1974年修建泄洪闸时,改名为水利指挥部。1976年恢复为基建科。1984年底企业改
革为基建水利公司。
1982年农场有建筑工人354名,有工程技术人员5名,其中水暖工程师1人,工业及民用建
筑助理工程师4人。
基 建 科 体 制 沿 革
历年基本建设投资 单位:元
房屋建筑面积统计